一、补办政策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遗失毕(肄)业证书等学历证件,可申请发给学历证明书一份(只补发一次)。学历证明书具有与原学历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学历证明使用。
二、补办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情况并表达补办的意愿。
2、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学校要求)。
4、原毕业学校证明:原毕业学校需核实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并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籍贯、修业时间、学号、毕(肄)业成绩等信息。
三、补办流程
步骤一: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向原毕业学校(因资源整合,原曲仁中学和韶关市第二中学已合并为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遗失情况并表达补办的意愿。
步骤二:学校核实并出具证明
原毕业学校会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实,并由校长同意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详细列出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步骤三:前往教育局办理《学历证明书》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韶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学历证明书》:
书面申请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原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文件
办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教育局三楼303室
联系电话:8777060
步骤四:领取《学历证明书》
经教育局审核无误后,申请人将获得《学历证明书》。该证明书具有与原毕业证相同的法律效力,可用于各类需要学历证明的场合。
注意事项
补办的《学历证明书》只有一次补发机会,请妥善保管。
若原毕业学校已不存在或合并,需前往合并后的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顺利补办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