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中毕业证发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明确高中毕业证发放依据和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发放依据。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厅多次发文、开会反复强调,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依据有三:一是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是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上述三个条件是充要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由省生成毕业证。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发放办法。
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的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修习情况的网络数据,按照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统一打印下发。由各校加盖学校和校长印章。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加盖钢印。
二、加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意义
1.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按教育部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今年专门发文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明确规定各地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加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通过对学生出口的严格管理,有效引导地方和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按规定范围招生、按中考成绩招生,是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重要措施。
2.推进高中新课程实施。今年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第三年,从全省看,引导学校全面实施新课程的制度环境尚未有效建立,学校在实施新课程问题上,观望、等待、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非高考课程的开设有些学校流于形式,极个别学校甚至没有实施。建立严格的按标准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制度,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普通高中学生评价诚信制度等制度建设一样,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制度建设,其目的就是要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程,认真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三、几点要求
1、全面清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学校普高班)要在本月内,全面清理所有在籍学生(含借读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修习和体质健康检查等方面情况,及时上网提交已完成的修业记录,保证每一个学生的修业记录全面完整。对因各种原因不在校上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在告之学生家长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突出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分上网工作。对于完成学习获得学分的,要补齐上网记录。同时,要重点关注下面三项。
一是综合素质评价。高三学生除了要在本学期完成第5次综合素质评价外,在下学期还有最后一次总的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各校还是要重视,对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学生的认定工作要慎重,对获得A的学生也要公示,结果要能服众。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4次,学生有基础,但不能因为高三学习紧张,而让这项工作搁浅。
二是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当前困难最大的是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需要在教师指导下分年度进行,并上网提交学习过程,要完成修习学分,每个学生至少需提交三篇研究性学习报告。学校要逐一检查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修习情况,凡未达到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基本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学生及时完成学习任务,获得学分。我们发现少数学校一直不重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个别学校甚至没有开展这方面的学习活动,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
三是体育课各项数据的记载。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常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高中学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及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样的成绩必须有原始数据。各学校要在明年3月底之前,把学生三年来体质健康检测的原始数据录入学生成长档案袋,由系统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自动转换成分数。
3、加强督办
市、县二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全县(区)每一所学校进行专项督办检查,敦促学校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做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个县区进行督办检查,并抽查部分学校。
校长是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按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认真核查每一个学生的修业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保证每一个学生完成学业。因学校原因导致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校长要承担主要责任。